关于开展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3-01-15 17:56

  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师函〔2023〕1 号)精神的相关要求,现就我院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学习时间及内容

  2023年1 月5 日至2月28日期间,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“寒假教师研修”专题,提供优质研修资源,服务各级各类教师暑期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。强化思想政治引领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提升教书育人能力,提升教育教学能力。

  (一)“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”课程

  1.直播教学安全问题应对。聚焦直播在线教学的组织、安全 问题的识别与防范、直播在线教学软件安全防护功能的使用等,组织教师开展学习,提高教师的防范意识和处置有关问题的能力。

  2.直播教学中的法律规范。直播在线教学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,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,以及教师在直播教学中应遵守 的法律规范。

  3.教师的心理健康。面对直播教学中网络暴力等行为的心理 调适,获得心理援助的途径等,降低有关问题对教师身心健康的 影响。

  (二)专题其他课程

  1.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。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 大报告,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党的 二十大的理论含量、实践力量、精神能量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,永远跟党走、励志担使命,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 大先生。

  2.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。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 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 用,引导教师学模范、做模范,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、厚 植爱国情怀、涵养高尚师德。

  3.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。关注教师身心健康,紧密结合教师工作生活实际,指导教师科学用嗓、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、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,提升教师的幸福感。

  4.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。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 重点,聚焦发展素质教育,围绕学科德育、学生综合评价、教师专业发展、学科发展等,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,提高教师创新教学的能力。

  二、学习方式

  采用线上学习方式,学习结束后,教师可进入平台生成电子学习证书,并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时。

  各系(部)以各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一位教师,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引导教师参与培训,建立教师寒假、暑假研修的常态化机制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1.动员部署。各系(部)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,全面理解把握通知要求,扎实做好动员部署,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、积极性,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,确保将研修活动的通知传达到本系(部)每位教师。

  2.组织研修。各单位要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,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,积极发掘、广泛宣传并向学院报送相关典型案例,推动经验交流,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。

  3.系统总结。各系(部)要加强寒假教师研修的总结,梳理主要做法、工作成效,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,于2023年3月8日前将总结材料盖章扫描版和电子档报送至邮箱1073052067@qq.com(孙惠老师)。

  附件:

 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(苏教办师函〔2023〕1 号)

苏教办师函〔2023〕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

联系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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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515-82314618

邮编:224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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